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受可克达拉市众鑫园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可克达拉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告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可克达拉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地点:可克达拉经开区城西园区南区,实业路以东,聚鑫南路以西,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南侧。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A²O生物处理+MBR膜过滤+高级催化氧化+中水回用处理+蒸发结晶,处理规模为10000m³/d。项目总占地面积105000m2(157亩),总建筑面积16447m2。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可克达拉市众鑫园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可克达拉市漳河东路127号工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三楼)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小彪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820971156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128号办公楼2层201室
评价单位联系人:杨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5886980688
电子邮箱:192279698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可克达拉市众鑫园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18日
主办:第四师可克达拉市 承办:新疆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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