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采取措施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

来源:兵团日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2-11-12 18:31:56 点击数:

本报乌鲁木齐讯(全媒体记者 郑娅莉 陈靖茹) 近日,兵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升公立医疗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意见》明确了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的五项主要任务:完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机制、履行公共卫生责任、推动医防高效协同、建立健全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应急响应机制、强化公共卫生培训。

《意见》指出,要加大对公共卫生医师和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及呼吸、感染等临床医师职称评聘倾斜力度,适当增加高级岗位比例,合理调整初、中、高级岗位配置比例,在绩效分配时充分体现岗位差异及专业倾斜,努力使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平均水平;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职业病进行监测与报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每年应参加1次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专业技能培训。在疫情防控方面,公立医疗机构要完善疫情防控配套设施,足额配备用于医院感染防控、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等消杀用品、医用口罩、防护服、实验试剂等防疫物资,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确保储备不少于30日用量。

《意见》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应依托兵团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建立医疗、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系统,二级及以上医院应普遍建立预约诊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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